谁拥有 Linux?内核版权与商标归属说明
Linux 并非由单一实体拥有:每项贡献的版权归原始权利人,Linus Torvalds 持有 Linux 商标,Linux Foundation 仅获独家许可。
Linux 归谁所有:简短回答
Linus Torvalds 创建了 Linux。1991 年 8 月,他宣布正在开发 Linux 内核。但如今,没有任何个人或公司拥有 Linux 的全部内容。“Linux 归谁所有”取决于您所指的是哪一部分。
代码归每项贡献的权利所有者所有。某项贡献的版权仍归其原始所有者。该所有者可能是提交贡献的贡献者、贡献者的雇主或其他实体。整个内核仅根据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(GPL) version 2 授权。名称则不同:“Linux”是 Linus Torvalds 本人注册的商标。Linux Foundation 是该商标的独家被许可方,而不是商标所有者;它也不决定哪些补丁进入内核。
以下各节将按层次依次介绍这些内容。先介绍代码,再介绍名称,最后介绍 Foundation。最后一节介绍 SCO 诉讼。这些诉讼曾在法庭上检验有关 Linux 所有权的主张。
谁拥有 Linux 内核代码的版权?
Linux Foundation 对此有直接说明:“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拥有 Linux 内核的全部版权。”该组织表示:“Linux 内核采用分散式版权所有权结构。”按照最常见的模式,“贡献者保留其版权所有权”;这一事实会通过 Developer Certificate of Origin(DCO)签署记录在贡献内容中。
不过,提交补丁的人并不总是版权所有者。Linux Foundation 的另一篇版权声明文章指出,每项贡献的版权仍归其原始所有者所有,并提醒:“贡献者可能不知道拥有版权的具体个人或法人实体。”该文章还说明,所有者可能是贡献者、贡献者的雇主或其他实体。
内核项目自己的页面也表达了相同观点。kernel.org 的法律页面称,所托管的分发软件“由各自的贡献者拥有版权”。该页面是针对 kernel.org 所托管全部内容的一般免责声明,因此并非只针对内核作出的声明。内核开发者的执行声明则更加具体,其中提到“对我们社区所作贡献分别享有的版权权益”。
这里有一项重要区别。内核的补丁提交指南说明了如何为补丁签署 Developer Certificate of Origin,但没有说明之后由谁拥有版权。版权所有权声明来自 Linux Foundation,而签署是该组织所指向的机制。
这一结构会带来一个实际结果。由于没有任何单一实体拥有全部版权,任何单一实体都无法自行为整个内核重新授权。
Signed-off-by 行证明什么?
提交到内核的每个补丁都带有 sign-off。内核的提交补丁指南将其描述为“补丁说明末尾的一行简单内容”。添加此行后,贡献者即证明“补丁由您编写,或您有权将其作为开源补丁提交”。所证明的规则是 Developer's Certificate of Origin 1.1,指南完整列出了该文件。
DCO 以“向本项目贡献内容,即表示我证明以下事项:”开头,随后列出 (a) 到 (d) 四项条款。条款 (a) 适用于一般情况:贡献内容全部或部分由贡献者创建,且贡献者有权根据文件中指定的开源许可证提交该内容。条款 (b) 适用于基于早期代码完成的工作,前提是早期代码采用适当的开源许可证。条款 (c) 适用于贡献者原样转交他人贡献的内容,且该他人已证明符合 (a)、(b) 或 (c)。
条款 (d) 涉及公开记录。贡献者同意贡献内容是公开的,并且“贡献记录(包括我随贡献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,包括我的 sign-off)会被永久保存,并且可以重新分发”。指南还要求贡献者使用“已知身份(抱歉,不接受匿名贡献。)”。
Git 会自动写入这一行。指南说明:“如果使用 git commit -s,系统会自动为您完成此操作。”下面的命令设置身份、创建带 sign-off 的提交,并输出提交消息。
git config user.name "Ana Example"
git config user.email "ana@example.org"
git commit -s -m "docs: fix a typo in the README"
git log -1 --format=%B输出消息的最后一行是 Signed-off-by: Ana Example <ana@example.org>。Git 根据前两条命令设置的姓名和电子邮件地址生成该行。指南中的示例采用相同格式,姓名为 Random J Developer。
当补丁经过多个人处理时,每个人都会添加一行。指南称,这些链“应反映补丁传播到维护者并最终到达 Linus 时所经过的实际路径”。
Linux Foundation 关于贡献机制的指南补充了法律层面的说明。DCO“不是合同”,也“本身不是许可证”。它是贡献者单方面作出的声明。同一页面还指出:“Developer Certificate of Origin 源自 Linux 内核贡献者社区。”即使补丁的部分内容由编码助手编写,sign-off 仍然证明贡献者有权提交该补丁;开源项目关于 AI 辅助代码的政策所讨论的正是这一问题。
Linux 内核采用哪种许可证?
内核顶层目录中的 COPYING 文件指定了许可证。文件说明,内核“仅依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2 版的条款”提供,并带有“明确的系统调用例外”。文件还说明:“对 Linux 内核的所有贡献都受此 COPYING 文件约束。”任何人都可以读取该文件中的机器可读标签:
curl -s https://raw.githubusercontent.com/torvalds/linux/master/COPYING | grep SPDX输出为 SPDX-License-Identifier: GPL-2.0 WITH Linux-syscall-note。SPDX(Software Package Data Exchange)是一组标准化的简短许可证名称。该标签表示“GPL-2.0”,而内核的许可证规则文档明确说明了其含义:“Linux 内核仅依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2 版的条款(GPL-2.0)提供。”简单来说,内核采用 GPL-2.0-only。
系统调用说明回答了每个在 Linux 上运行的程序都会遇到的问题。程序通过系统调用与内核通信。许可证规则文档指出,“系统调用接口是一条清晰的边界,不会将 GPL 要求扩展到”使用该接口的任何软件。因此,应用程序不会仅仅因为运行在 Linux 上就受 GPL 约束。
内核内部的代码则不同。合规声明指出:“遵守 GPL-2.0 的互惠共享义务至关重要。”如需了解这些义务的来源,以及它们与宽松许可证的区别,请参阅 GPL、MIT 和 Apache 许可证的历史。如需了解该许可证对成本的影响,请参阅 Linux 是否真的可以免费使用。
谁拥有 Linux 商标?
Linux 这个名称与代码是两项独立的财产。Linux Foundation 的商标页面开头列出以下法律声明:“Linux® 是 Linus Torvalds 在美国及其他国家注册的商标。”该基金会称自己是“Linus Torvalds 的独家被许可方;Linus Torvalds 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该商标”。
该基金会通过再许可计划管理这一商标。其商标页面将该计划称为 LMI 的再许可计划,名称源自 Linux Mark Institute。根据该计划,“Linux Foundation 向获批准的再许可申请人提供免费的、永久的全球再许可”。作为条件,再被许可方“必须同意,不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质疑 Linus Torvalds 对 Linux 商标的所有权”。该基金会单独的商标使用页面还规定,使用这一名称“必须遵守 Linux Mark Institute 的政策”。
产品何时需要 Linux 商标再许可?
该基金会页面提供了一个包含三个问题的测试。名称是否为商标?是否包含“Linux”?是否用于与软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?“如果以下三个问题的答案全部为‘是’,则需要申请再许可。”如果有任何一个答案为“否”,则不需要再许可。
大多数日常使用都不属于该测试范围。页面称,“对‘Linux’的合理使用不需要获取再许可”;记者撰写包含该词的文章也不需要再许可。页面还说明,包含 Linux 的域名不需要再许可,除非该域名被用作商标;同时指出,T 恤和马克杯通常被视为合理使用。
商标的保护范围也比许多人预期的更窄。2007 年,InformationWeek 报道称,Torvalds 拥有 Linux 商标,“Rosch 也拥有该商标,这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洗涤剂公司”,因为“商标的授予依据要窄得多”。这是 2007 年的媒体报道。相关注册是否仍然存在,需要在瑞士商标注册簿中核查。
Linux Foundation 何时成立?由哪些组织合并而成?
Linux Foundation 源于一次合并。2000 年,包括 IBM、HP 和 Intel 在内的企业联盟成立了 Open Source Development Labs(OSDL)。2007 年,OSDL 与 Free Standards Group 合并,成立了 Linux Foundation。该基金会将自身描述为“501(c)(6) 非营利组织”。
谁为 Linux Foundation 提供资金?该 Foundation 雇用哪些人员?
成员公司为其提供资金。Linux Foundation 介绍其运作方式的一篇博客文章指出,“LF 的公司成员在资助开源项目和雇用开发者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”同一篇文章还表示,LF 最大项目的“大多数(如果不是全部)核心维护者并非志愿者,而是成员公司的全职员工”。该 Foundation 的成员页面称,成员“帮助支持共享技术资源的开发”。
这里引用的 Foundation 页面没有提供收入明细,也没有费用表。需要具体数字的读者应查阅 linuxfoundation.org 发布的年度报告,这些报告是主要记录。
在人员方面,该 Foundation 将 Linus Torvalds 和 Greg Kroah-Hartman 列为 Fellow。Torvalds 的个人简介称,“Linus 仍然是纳入标准 Linux kernel 的新代码的最终决定者。”其 Fellows 页面称,Kroah-Hartman 继续维护 kernel,“同时在完全中立的环境中工作”。两人的简介都没有说明雇佣条款。
Linux Foundation 不控制什么?
它不控制哪些补丁会被合并。内核流程文档对此有明确说明:“只有一个人可以将补丁合并到主线内核仓库:Linus Torvalds。”Torvalds 从各子系统维护者处拉取代码,并且“通常情况下,Linus 信任子系统维护者,不会将有问题的补丁发送到上游”。该文档称这些维护者是“以宽泛意义而言,他们所负责内核部分的守门人”。
新代码会在大约两周的合并窗口期间进入内核,该窗口在发布第一个候选版本 -rc1 后关闭。在此过程中,合并决策由 Torvalds 以及他所拉取代码的维护者作出。Torvalds 在 Foundation 担任 Fellow,但他的合并权限来自内核自身的流程。要了解这一流程如何从一个开发者的项目逐步发展而来,请参阅 Linux 内核历史时间线。
SCO 诉讼声称了什么?最终结果如何?
SCO Group 的诉讼在法庭上检验了 Linux 及其周边代码的所有权主张。最重要的是两起案件:SCO 诉 Novell,争议焦点是谁拥有 UNIX 版权;以及 SCO 诉 IBM。
在 Novell 案中,犹他州地区法院最初就版权所有权问题作出即决判决,支持 Novell。2009 年 8 月 24 日,美国第十巡回上诉法院(No. 08-4217)推翻了该部分判决:“我们部分维持地区法院的判决,部分推翻,并将剩余问题发回审理。”所有权问题因此发回审判。
第十巡回法院之后的裁定记录了结果:“发回后,经过为期两周的审判,陪审团认定 Novell 拥有这些版权。”地区法官还“认定 Novell 保留了相关许可中的权利,包括阻止 SCO 终止转让前签发的 UNIX 许可的权利。”SCO 再次提起上诉。2011 年 8 月 30 日,第十巡回法院(No. 10-4122)表示:“我们维持原判。”该裁定属于未公布的命令和判决,法院指出它不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先例。因此,陪审团认定争议中的 UNIX 版权属于 Novell,而非 SCO。
在 IBM 案中,第十巡回法院的意见记录称,SCO 指控 IBM 披露 Santa Cruz 的专有材料,以便将其纳入 Linux。该法院(No. 16-4040)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发布意见,并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发布修订意见。法院裁定:“我们撤销地区法院关于不当挪用主张的即决判决,并维持其对剩余问题的判决。”其中一项主张被发回地区法院。该案案号为美国犹他州地区法院 No. 2:03-CV-00294。需要了解最终结果的读者应查阅该案 docket,而不是依赖摘要。
这些案件的背景可以追溯到 UNIX 本身,从 UNIX 到 Linux 的历史对此进行了介绍。有关 GPL 及更广泛的运动如何围绕 Linux 形成,请参阅开源历史。
FAQ
Linus Torvalds 拥有 Linux 吗?
Linus Torvalds 拥有 Linux 商标。Linux Foundation 的法律页面写道:“Linux® 是 Linus Torvalds 在美国及其他国家注册的商标。”他并不拥有全部代码。Linux Foundation 表示,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拥有 Linux 内核的全部版权,因为每项贡献的版权仍归其原始所有者所有;原始所有者可能是贡献者、贡献者的雇主或其他实体。不过,只有他一人会将补丁合并到主线内核。
Linux Foundation 拥有 Linux 内核吗?
不拥有。该基金会明确表示,内核采用分散的版权所有权结构,不存在单一所有者。就商标而言,该基金会是 Linus Torvalds 授予的独家被许可方,而不是所有者。它也不会合并代码:内核流程文档规定,只有 Linus Torvalds 才能将补丁合并到主线仓库。
使用 Linux 这个名称需要获得许可吗?
只有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才需要:该名称是您自己的商标,其中包含“Linux”,并且用于软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。在这种情况下,Linux Foundation 提供免费、永久、全球范围的再许可,且再被许可方同意不质疑 Torvalds 的所有权。合理使用不需要再许可,例如撰写介绍 Linux 的文章。包含该词的域名也不需要再许可,除非该域名被用作商标。
在 Linux 上运行的软件必须采用 GPL 吗?
不必。内核仅采用 GPL version 2,但有 syscall 例外。内核许可规则文档说明,syscall 接口是一个明确的边界,不会将 GPL 要求扩展到使用该接口的软件。成为内核一部分的代码则不同,因为 COPYING 文件规定,所有对内核的贡献都受该许可约束。
SCO 诉讼主张了什么,谁赢了?
SCO 主张拥有 UNIX 版权,并指控 IBM 披露专有材料以纳入 Linux。在 SCO 对 Novell 的诉讼中,陪审团认定 Novell 拥有相关版权;第十巡回上诉法院于 30 August 2011 维持了该裁决。在 SCO 对 IBM 的诉讼中,第十巡回上诉法院于 2 January 2018 作出的修订意见将一项不当占用主张发回 Utah 地区法院,并维持了其余裁定。该案的最终结果载于地区法院案卷 No. 2:03-CV-00294。